新春賞屋藏5大風險 內政部:善用定型化契約
內政部提醒民眾,新春賞屋,注意預售屋買賣風險,預售屋契約中「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驗收」、「通知交屋期限」及「保固期限及範圍」等5大部分,常有和定型化契約規定不符情形。
內政部發布新聞稿指出,春節期間,民眾或許會趁家人團聚一同賞屋,但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尤其預售屋興建期間長相對風險高,購屋前務必冷靜,審慎評估財務負擔能力及居住需求,並善用內政部版定型化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內政部表示,預售屋新制於110年7月1日上路後,新推案於銷售前,應將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民眾購屋前可先搜尋「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了解建案區位、主要用途、戶數及建商等資訊,多方打聽建商信譽及其興建品質,並可透過實價登錄成交資訊查詢、評估合理市場行情及財務負擔能力,審慎評估購買決策。
內政部說明,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為對消費者權益最基本的保障。經多次聯合稽查發現,預售屋契約中「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驗收」、「通知交屋期限」及「保固期限及範圍」等5大部分,常會有和定型化契約規定不符的情形,提醒消費者在簽約前應詳細審閱這些契約內容。
內政部提醒消費者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注意事項,例如,停車位應載明長、寬、高及含車道及其他必要空間的合計面積;土地及建物登記總面積如發生誤差,不足部分,建商均應全部找補;自來水、電力管線、瓦斯內管線相關費用應由建商負擔;房子的保固期限,是從交屋日起算,結構部分保固15年;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保固1年。
內政部指出,建商與消費者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應符合內政部公告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商若違反,可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直接按戶(棟)數處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
民眾若發現不動產業者有違規銷售或廣告不實等情形,可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檢舉。如有需要內政部版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下載。
內政部強調,為防杜預售屋投機炒作,去年7月起已限制紅單轉售,另為避免預售屋於簽約後以換約轉售方式,哄抬價格牟利,目前政府正著手修法限制預售屋換約等不法炒作行為,呼籲消費者在購屋時務必審慎衡量居住需求,並考量預售屋交屋期長及其風險,理性評估後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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