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事件後危險建物改善率約76% 但仍有5縣市低於5成

聯合報 記者何醒邦/台北即時報導

去年10月14日國內發生「城中城大樓」事故,造成嚴重傷亡,為避免憾事再次發生,內政部立即展開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安全精進措施,每月邀集各縣市政府開會討論與檢討,針對類似的危險建築物進行全面清查與改善。內政部表示,截至22日為止,22縣市列管案件共247件,已完成改善有190件,平均改善率76.92%,改善中的案件有57件,皆會持續列管督導直至改善完成為止。

內政部說明,高雄市、嘉義市、南投縣、屏東縣、澎湖縣與連江縣等六縣市所列管的案件皆已全數改善完成;此外,改善中的七縣市,包含彰化縣改善率92%、新北市改善率88%,台南市改善率86.67%、基隆市改善率80%、台北市改善率77.78%、桃園市及嘉義縣改善率均為75%。其餘未達75%的縣市,將責由營建署及消防署持續列管督導∘而新竹縣、雲林縣、金門縣、宜蘭縣、花蓮縣,改善率都低於5成。

內政部強調,除推動上述立即作為外,在法制面也同步配合相關修法工作,近期已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欲修法強制成立管理組織,現已函報行政院審查中。此外,為強化老舊危險建築物改善,內政部除鼓勵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外,另同步盤點現有補助機制,由都市更新基金提供建築物的整建維護工作,並提供工程經費補助,藉此改善環境,強化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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