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擬修法調高囤房稅 民代意見兩極擔心成本轉嫁民眾

聯合報 記者朱冠諭/桃園即時報導

囤房稅議題近日備受矚目,桃園市政府擬修法將最高稅率調為3.6%,對市內多屋族祭出重稅。部分議員持樂觀態度,但有民代和房東則持保留看法,擔憂加重囤房稅,成本恐轉嫁租屋族,認為市府應從建立「租屋實價登錄機制」下手,優先解決租屋問題,才是解決之道。

桃園市2015年通過實施「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囤房稅率最高2.4%,市府有意修法,將持有第6戶以上者,每戶稅率調為3.6%。修正草案送交市政府拍板後,將再提報市議會審議。

議員簡智翔表示,囤房稅最主要目的並非增加政府稅收,而是利用稅收的財務壓力,讓持有多戶者把房子賣掉或租出去,增加空屋釋出的能量;一旦租客選擇變多了,也可間接降低租金,從根本改善租屋市場供需失靈的狀況。囤房稅的稅收,還可做為地方政府租屋及貸款利息補貼的來源,形成良好循環。

不過,徐姓房東卻直言「房價要跌是不可能的」,從經驗來看,除非房子本身有問題,從來沒聽過房價下跌;即使釋出更多空屋,通貨膨脹下,房價每年依然跟著物價上漲。

此外,徐姓房東指出,當租屋物件愈靠近商圈或就業機會多的地區,租屋需求愈大,如果可出租房屋數量沒有增加,不只房客的選擇少,房東將囤房稅轉嫁給房客的幅度也會愈大。

桃園市政府研擬修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提高囤房稅,不過議員對此意見兩極。本報資...

議員牛煦庭說,擁有多戶以上房屋者畢竟還是少數,大部分房子還是掌握在建商手上,除非取消對建商的豁免條款,才能發揮較大效用;現在很多房東不報稅,導致政府提供給弱勢的租金補貼下不去,包租代管也沒法做,因此比起囤房稅,更應建立「租屋實價登錄機制」,否則大家不只買不起,還要擔心租房恐被剝削,有違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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