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囤房6.3萬戶 市府抑炒作研議囤房6戶以上課3.6%

聯合報 記者曾增勳/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市近年人口激增、房價高漲,全桃園非自住房屋一棟以上適用囤房稅約6萬3000戶,地稅局決定修正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研擬將現行課徵囤房稅單一稅率2.4%,修改為差別稅率最高課徵3.6%,地稅局今天下午表示,研擬非自住房屋持有第4、5戶者每戶課徵2.4%,若持有第6戶以上每戶課徵3.6%,回歸公平課稅,落實居住正義。

桃園市隨許多雙北人口南遷購屋置產,桃園、青埔、中壢各地建商推案林立,房價上漲,青埔特定區交易單價每坪最高超過50萬元、中路重畫區實價登錄單價每坪最高40多萬元,市府地稅局指出,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單一稅率2.4%,亦即針對非自住房屋1戶以上課徵囤房稅2.4%,實施至今6年,桃園市總共約92萬戶房屋,非自有持有課徵囤房稅約6.3萬戶,但為避免房價炒作、落實居住正義,決定研議修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

目前台南市府通過修正囤房稅率差別稅率,持有非自住房屋4至5戶者、每戶課徵2. 4%、持有6戶以上者每戶課徵3.6%。桃園市長鄭文燦指示地稅局,參考台南市各縣市的修正版本,將囤房稅課徵,朝持有非自住房屋第4、5戶者每戶課徵2.4%、持有第6戶以上者每戶課徵3.6%為研議方向。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研議修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考慮非自住持有囤房6戶以上每戶課徵...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研議修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考慮非自住持有囤房6戶以上每戶課徵...

市府地稅局表示,該局蒐集各縣市房屋稅率,將修正按戶數制定差別稅率,考慮桃園房價與台北市不同、宜蘭縣差別稅率在8戶以上及台南市第6戶以上課徵3.6%,市府參考各縣市政策及各市財政統計數據後,朝非自住持有第4、5戶、每戶課徵2.4%,非自住持有第6戶以上者、每戶課徵3.6%的方向研議,未來擬定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送交市政府拍板後,再提報市議會審議。

推薦文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