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新制 業者:輔導期太短

經濟日報 記者黃淑惠/台北報導

預售屋新制7月1日上路,內政部昨(17)日首度聯合19個縣市政府全面發動聯合稽查。海悅廣告總經理王俊傑認為,這次的新制上路輔導期太短,應該要給業者緩衝期,緩衝期後業者如果沒有做好,就採取重罰。

依照預售屋新制規定,這次審查重點著重業者簽訂的買賣契約必須符合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另一個是,預售屋業者在銷售前應先將預售屋資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地方政府備查。王俊傑認為,這些都是要多一些時間讓業者去適應,最好有半年輔導期,業者如果在緩衝期結束還有這種情況,再採取重罰,應更能達到新政策的美意。

王俊傑認為,新制規定是希望交易更透明,能達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這對消費者、業者都很好,可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糾紛;好的政策還是要思考宣導推動期,這次的緩衝期太短,業者在推動上會比較倉促,如果能拉長緩衝期,對於買賣雙方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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