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自主停業 房屋稅可減免

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全國疫情警戒雖已降二級,但部分行業基於防疫考量,仍不便開門營業,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雖然疫情警戒降級,但業者若仍自主停業,可以申請減免停業期間房屋稅。

稅務局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已宣布,國內疫情警戒從7月27日起降為二級,依據各地方政府規定,營業場所限制逐步鬆綁開放;然而因應防疫需求,仍有部分場所,一方面可能配合防疫尚未解封,也可能仍在自主停業當中,未能恢復營業,稅務局也將持續主動協助減免稅負。

以台中市為例,稅務局表示,在確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市府已經陸續公布餐飲業、觀光景點及運動場館等開放指引,再加上中央也針對婚宴會館、美容美體業及娃娃機業,提供有相關的開放條件,許多行業雖然有條件解封的情形下,不過部分業者可能認為,要達到中央或市府的開放指引標準,仍有困難,現在還是在自主停業,或縮減營業面積者。

稅務局表示,有上述情形的業者,可以和房東協調,申請持續停用面積,讓房屋稅從營業用稅率3%,降為非住家且非營業用稅率2%,為彼此減輕房屋稅負擔。除了上述自主停業的業者,稅務局表示,依規定目前強制暫停營業的產業,諸如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MTV、KTV、理容院、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桌遊場所及其他類似場所等,這些將會由稅務局主動提供減稅服務,納稅人不必再額外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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