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申請更便民! 舊戶可「快速通關」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即時報導

今(110)年度租金補貼第一次受理申請期間為8月2日至31日,營建署今(7)日表示,因應疫情,今年申請方式只開放線上及郵寄申請,不開放臨櫃受理。但為簡政便民,營建署提供「快速通關」,109年度已提出租金補貼申請且仍符合補貼資格之申請人,同意主管機關帶入前次申請資料者,免另提出申請,還有抽獎機會。

住宅補貼往年收件方式包含線上申請、臨櫃辦理、郵寄申請等三種方式,因應疫情,今年取消臨櫃受理方式。

營建署表示,租金補貼通過後補貼時間最長一年,每年都可提出申請,考慮以往已申請之舊戶案件多、近日疫情仍嚴峻,今年特別開放舊戶帶入前次資料機制。

近日各地方政府已陸續通知109年度已提出租金補貼申請且仍符合補貼資格之申請人,確認是否同意主管機關帶入前次申請資料,若開辦前舊戶尚未接獲地方政府通知,請主動聯繫租賃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

營建署提醒,110年度租金補貼金額若涉及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其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有異動者或雖無異動但證明文件已失效,帶入前次申請資料後,務必依限補附相關證明文件,以維護自身權益。

此外,同意帶入前次資料的舊戶也同線上申請戶有參加抽獎的機會,獎項內容包含Gogoro機車、iPhone、空氣清淨機、超商禮券等好禮。

營建署表示,今年申請租金補貼的民眾,請多加利用手機、平板或電腦進行線上申請,申請過程中有「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問卷」,也請記得填寫。如有線上申請問題,可利用電話洽詢,以降低群聚感染風險。

如不便使用線上申請系統的民眾,也可利用郵寄申請,申請書可先行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住宅補貼專區」下載,或到鄰近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就近索取紙本的申請書及問與答,但填寫完畢仍請郵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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