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三讀通過 危樓都更容獎提高、代拆加速

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即時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14)日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這次修法對於經評估認定有耐震疑慮的建物,若能取得足夠共識、完善安置配套,地方政府可免除代為拆除的協調程序;同時,本次修法也提高相關案件重建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

內政部表示,在921大地震發生後,政府雖已提高建築物耐震設計相關規定,但依舊法規興建的六層樓以上建物,全國約有3.62萬餘件,這些建築物因戶數多、整合不易、獎勵不足、實務執行上缺乏政策誘因,推動不易。

有關這次主要修法內容之一,內政部指出,本次修法通過後,都市更新範圍內,若有海砂屋及耐震能力不足,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物,在民眾已有拆除重建共識下,且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均經審議核定後,地方政府得依《建築法》規定程序先行拆除。

另外,考量上述建築物具有改善的迫切性,內政部指出,本次也同時加碼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期望加速都更進程。

內政部表示,為讓新法可以落實執行,有關海砂屋應拆除重建的認定方式,地方政府已有執行經驗,將由地方政府自行認定;對於「耐震能力不足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這項標準,內政部將儘速邀集相關專家學者研商訂定,並由地方政府依此標準,及專業機構及人員提供的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據以認定。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未來也會持續輔導地方政府,辦理老屋健檢,協助民眾診斷出有風險的社區,並輔導辦理都更改建,共同打造更耐震、舒適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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