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已有機制 財政部傳暫不修囤房稅
立法院財委會要求財政部提出「囤房稅」修法評估,預計2月初交卷,外傳財政部已初步定調暫不修法;財政部昨天表示,地方政府目前已有「囤房稅」機制,且6都、新竹縣市均已表態實施「囤房稅」差別稅率,傾向先檢視實施成效,若既有機制不足才有修法必要。
大戶炒房引發民怨,「囤房」更被認為有損居住正義,多名財委會立委日前提案修正「房屋稅條例」,主張改採全國歸戶,各地統一按囤房戶數課徵差別稅率,並將稅率上限3.6%再拉高。財政部去年11月3日在立院財委會允諾,3個月內提出修法評估報告。
外傳財政部已定調暫不推動「囤房稅」修法,財政部重申,目前就有「囤房稅」機制,針對非自住房屋,地方政府在「1.5%至3.6%」稅率區間內可視需調整課徵稅率,先前台北、台南修法,高雄、新北、桃園、台中及新竹縣市也都表態將於6月底前完成修法,7月跟進實施「囤房稅」差別稅率,將先觀察6都及新竹縣市實施差別稅率後成效,若既有機制有發揮足夠成效,就沒再修法必要。
財政部說,針對「囤房稅」最高稅率3.6%的縣市,若認為既有力道不足,也可透過「地方稅法通則」賦予的權限,加重30%課徵,效果等於將稅率拉高至4.68%,但根據地方政府意見,除台北市外,所有縣市都認為沒有拉高「囤房稅」稅率上限的需要,全體都反對改採全國歸戶,以避免在稽徵實務遇到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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