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可負擔宅」借鏡英美經驗!專家:防套利仍有隱藏成本...管理費飆漲隱憂
桃園市政府研擬推出新型態「可負擔住宅」,其政策雛形主要借鑑了海外行之有年的住房機制。
房產專家陶迪與麻太點出,桃園此波制度設計主要參考了英國的「共有產權(Shared Ownership)」與美國的「社區土地信託(CLT)」兩大制度,試圖擷取兩者優勢,在降低購屋門檻與建立永續補貼機制之間取得平衡。
麻太與陶迪首先介紹英國的「共有產權」模式,該機制就像政府扮演買方的合夥人,共同出資購買房產,藉此大幅降低青年首購的頭期款壓力。
舉例來說,若一般購屋頭期款需300萬元,在共有產權模式下,政府協助負擔部分款項後,買方可能僅需自備100萬元即可入住,名下則持有33%的產權持份。
在此架構下,購屋者每個月只需負擔33%持份對應的房貸,其餘未持有的持份則轉向政府繳納租金與管理費。
然而陶迪提醒,該制度近年在英國引發不小爭議,主因在於物業多由住宅協會統一管理,許多住戶進住後才發現管理費連年暴增,甚至出現飆漲5倍的情況,造成沈重的額外財務負擔。
另一方面,美國的「社區土地信託(CLT)」制度則在產權與利潤分配上展現不同思維。
陶迪說明,CLT的特色是將土地透過信託方式處理,買方僅購入地上建物的產權,土地部分則需定期支付地租。
更具啟發性的是其轉售增值利潤的分配機制,當房屋在未來轉售增值時,制度規定屋主不能全數拿走所有的資本利得,必須將部分增值利潤回饋並留在信託體系內。
麻太補充,這種設計能將市場創造的增值紅利轉換為下一輪的補貼基金,持續協助下一批青年購屋,形成健康的善性循環,徹底跳脫過去政府一次性補貼的傳統困境。
陶迪與麻太總結,桃園市府的可負擔住宅正是融合了英美經驗,既借鑑信託架構防止炒作,也試圖減輕青年成家壓力。
然而借鏡國際經驗的同時,如何避免如英國般浮動管理費失控、以及落實台灣本土化的融資與產權配套,仍是政策能否順利落地的關鍵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