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年收200萬列青安3.0排富門檻 財政部考慮購屋負擔低於所得3分之1
行政院會拍板青安3.0方案,排富條款為借款人個人年所得200萬元,挨批幾乎沒門檻。財政部次長阮清華16日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這是根據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再考慮購屋負擔不應超過所得3分之1後的推估,合理標準約174萬元,取整數後訂為不得超過200萬元。
8月1日將上路的青安3.0方案,要求申貸人須未滿50歲,且申貸年齡加上核貸年限必須在80年以下,排富門檻部分,借款人個人年所得200萬元作為貸款資格條件,房屋購買總價限制則因地制宜,為2000萬至3500萬元之間,其中又以台北市最高為3500萬元。
不過,各界關注申貸年齡設定在未滿50歲的考量,阮清華說,外界可能覺得「太老了」,但隨著社會形態改變,民眾購屋時程延後,且普遍晚婚,若年齡太低,很多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都不能核貸,因此限縮在未滿50歲;此外,規定「年齡+核貸」合計不能超過80,則是考慮風險管控跟還款能力。
至於排富條款訂在個人所得200萬元,遭質疑幾乎沒門檻,阮清華指出,根據主計總處113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每戶一年的消費支出約88.87萬元、儲蓄27.65萬元,按理性法則,購屋負擔不應超過所得的3分之1,推估後的合理標準約174萬元,取整數後便明定不得超過200萬元。
至於青安3.0的預估受惠戶數,阮清華說,實施前很難確定有多少人會來核貸,但以2.0數據推估,受惠人數約在15.7萬到16萬人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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