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過給老婆…夫妻贈與不是免稅? 專家:少1證明被退件、恐還害孩子繼承多繳稅
夫妻贈與明明免稅,國稅局為何還要你申報?很多人不知道,一個過戶動作竟讓孩子多繳數百萬元!
「我只是把房子過戶給老婆,夫妻贈與不是免稅嗎?為什麼國稅局還要我申報?」陳先生滿臉疑惑地從地政事務所走出來。
他以為夫妻贈與不用繳贈與稅,就能直接辦理過戶,沒想到櫃檯一句話就把資料退了回來「請先到國稅局申請『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
他愣住了!「不用繳稅,為什麼還要申報?」其實,很多爸媽都誤會了!更重要的是,真正可怕的不是這張證明書,而是一個看似簡單的過戶動作,可能讓孩子未來多負擔數百萬元房地合一稅。
先說結論:夫妻間贈與不動產,依法雖然不計入贈與總額,不用繳贈與稅,但絕對不代表不用申報。
因為地政事務所沒有權限判斷這筆贈與是否符合免稅規定,所以一定要看到國稅局核發的「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才能完成過戶。
換句話說,到國稅局申報,不是為了繳稅,而是為了完成合法的移轉程序。
辦理不動產夫妻贈與3步驟:
第一步,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並申請「暫不課徵」。很多人以為這是免稅,其實不是,而是先記存,等未來符合課稅時再處理。
第二步,房屋仍須依法申報並繳納契稅。
第三步,備妥相關文件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取得「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最後才能到地政事務所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
很多人以為事情到這裡就結束了。
不動產夫妻贈與後,傳承規劃的雷:
珍貴的舊制繼承 因為「贈與」消失了
例如爸爸持有的是105年以前取得的舊制房屋,先贈與給媽媽,再由孩子繼承,很多人以為爸爸「不動產稅負輕」的舊制資格,會一路保留下去,事實上,未必如此!
當孩子是向媽媽繼承時,原則上只能承接媽媽115年受贈取得時間點(新制),爸爸原本的舊制優勢因此中斷,孩子未來出售房屋只能改適用房地合一稅。
原本只是想照顧配偶,最後卻可能讓孩子承擔更高的稅負。
生前2年贈與
如果先生生前兩年內將房屋贈與太太後過世,依規定仍須併入遺產課稅。
很多人問R姐,到底該不該把房子先過戶給另一半?保障另一半的未來,R姐的答案從來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真正該思考的是:保障配偶只能用不動產贈與嗎?未來孩子接到的是一棟房子,還是一張高額稅單?你可以接受嗎?
傳承規劃看的不是今天省多少稅,而是整個家族安穩與未來的財富路徑。
讓愛不傷人,讓財富有溫度!
◎感謝 R姐 廖嘉紅-財富傳承設計授權分享(來源出處)。請尊重原創版權,未經同意請勿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