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可負擔住宅真能實現居住正義?阿宅揭5點隱藏地雷:額外居住成本高得嚇人
各位關心居住正義的小伙伴們,桃園可負擔住宅的實施辦法,終於公布,是不是感到很興奮?為了幫大家節省時間,以下幫大家擷取了可負擔住宅5個獨一無二的重點。
所有內容,都是引用桃園可負擔住宅官網及已公布的法規草案,絕非自己憑空杜撰的喔。
可負擔住宅永久居住期間只有使用管理權
可負擔住宅官網明確記載,永久居住期間,可負擔住宅所有權人為桃園市住都中心。
承購人是依信託契約行使使用管理權。只有在住宅毀損無法回復或參與重建並領得建照兩種情況才能將所有權移轉給承購人。
所以買可負擔住宅一樣付幾百萬,買來卻只有使用管理權,等房子爛了或重建,才能有所有權。不過沒關係,是正義啊!
可負擔住宅使用隨時被管控
你一定會說,只有使用管理權,有差嗎?不要操弄法律名詞,可以永久居住,不會被趕走就好。
當然有差,只有使用管理權,這代表你買房,但上面有個老大哥,可以控制你怎麼用。
依自治條例,使用管理人本人不能遷出戶籍,一旦遷出,限期改善仍未改善,房子就會被收回。
其次配偶等家庭成員也不能買房,如果老婆買了房,限期改善仍未改善,房子一樣也會被收回。
真的出租非自用就算了,但遷戶籍或其他家人買房,都是正常的使用,但房子還是會被收回啊,誰說不會被趕走。
最嚴苛的是,住都中心得隨時抽查使用管理情形,使用管理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拒絕檢查,按次罰三千元。
都買了自己的房,但還是會有大人有權利隨時來敲門查水表欸,那跟租房有什麼兩樣。
不過沒關係,是正義啊!
可負擔住宅不能用新青安貸款
可負擔住宅只有使用管理權的第二個影響是,不能用新青安貸款。
可負擔住宅不是正常住宅,當然不能用新青安,只能用信用保證的專案貸款。但這種貸款一般銀行是沒興趣的,還是只能凹公股銀行買單。
雖然目前預計條件跟新青安一樣,貸款可八成,但還沒正式定案之前,誰知道最終公股銀行會不會配合給出比照新青安的最優惠條件。
不過沒關係,是正義啊!
可負擔住宅居住成本高
或許你會說,只有使用管理權、會被管控有什麼關係,那就當成無限期租房子,一樣香啊。
但是可負擔住宅就算只有使用管理權,一樣要繳地價稅、房屋稅,你租房子需要繳這些稅嗎?而其他房地產稅,像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可以不用繳嗎?桃園市政府自己現在也不知道。
更妙的是,因為可負擔住宅特殊的法律關係,需要另外繳信託費用,還要加保房屋跌價補償險,這些都是額外要付的居住成本。
這些額外費用加起來也是一筆錢,你正常租或買房都不需要付這些費用的。
不過沒關係,是正義啊!
可負擔住宅通膨自己吞只能原價賣
最後一定有人會放大絕,以上這些問題都沒差,自己可以拿回當初買房付出的錢就好。但真的都拿回來了嗎?
可負擔住宅的售價上限是原來的買價,確定無法涵蓋通膨的損失。
但通膨複利威力如同原子彈,30年前雞腿便當70元,30年後雞腿便當已經變成140元。給當初同樣的便當錢,只能買半個便當。
所以,30年前買房700萬,30年後就算還你700萬,兩者價值會一樣嗎?30年後的700萬早就比當初小很多了,完全無法彌補當初的購買力。
不過沒關係,是正義啊!有正義就給推!
看完以上的整理,大家是不是被可負擔住宅各項正義的小細節給驚呆了呢?但做為居住政策實驗,不管細節有沒有可行性,我們都要以正面角度看。
未來也會持續關心可負擔住宅公布的後續消息,等到售價也出來,一定會有更多更正義的設計,大家持續關注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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