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小孩2.5億現金不如送帝寶?專家揭密「富豪愛買豪宅」原因:贈與稅甚至有機會全免
送現金,不如給房子:〈贈與稅〉
目前臺北市仁愛路帝寶一戶大約市價2.5億元至7.7億元,而且有錢還不見得能買到,到底這些豪宅有什麼魅力,讓有錢人拚命買?其實站在他們的觀點來看,豪宅雖然貴,但是能為他們省下的稅,說不定更可觀。
國內某製鞋大廠董事長,是出了名的疼女兒,根據媒體報導,他的3位千金先有2人獲贈帝寶豪宅,2011年8月底時,他的小女兒也透過贈與方式,成為帝寶屋主,外界估計,同樣是2.5億元,以帝寶贈與,比起用現金贈與,省下的贈與稅超過2,000萬元。
贈與稅怎麼計算?
贈與人在一年內,累計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免稅額244 萬元時,30日內應申報並繳稅。
贈與財產以時價計算,不動產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為時價,上市櫃股票則以贈與日當天之收盤價為時價。贈與稅計算公式如下:
贈與稅=(贈與總額-扣除額-免稅額)× 稅率10%∼20%-累進差額
舉例來說,帝寶每戶的土地持分大約25坪,以2011年時土地公告現值143萬元計算,價值3,575萬元,再加上房屋評定價值約1,000萬元,總計只有4,575萬元要計稅,其計算如下:
143萬元×25=3,575萬元3,575萬元+1,000萬元=4,575萬元
比較一下,如果董事長送的是等值現金2.5 億元,只能減去《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每人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剩下的全部算進當時稅率10%的贈與稅,得繳近2,500萬元。
但如果拿2.5億元買帝寶,再送給女兒,以剛才算出的公告現值只有4,575萬元,同樣先減去免稅額244萬元,再乘以稅率10%,只要繳433萬元,比用現金贈與還要少(圖表3-1)。
由於臺灣不動產的公告現值(計算遺產贈與稅的價值)普遍與市價有不小的差距,所以難怪豪宅再貴,有錢人還是搶著買。
立法院於2009年1月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法案,稅率改採單一稅率,從過去最高50%大幅降低至10%。
雖然財產移轉的稅負減少,但對有錢人來說,1億元的財產傳承仍須付出約1,000萬元的贈與稅或遺產稅。
然而2017年5月,《遺產及贈與稅法》新制正式上路,從單一稅率10%,再調整為三級累進稅率(圖表3-2),難怪各式各樣的財產移轉規畫,仍有它的市場。
《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接受而產生效力的行為。
不論是父母或其他長輩、親友,只要雙方當事人有贈與合意的事實,就會對贈與人課徵贈與稅。
當然,前面也提過,每人每年有贈與別人累計不超過244萬元的免稅額。
但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贈與附有負擔者(例如贈與的不動產還有貸款),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來看,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包括銀行貸款、土地增值稅、契稅、其他贈與附有負擔者,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
但要注意,土地增值稅及契稅須由受贈人繳納,才會有節稅的效果。
舉例來說,假設某父親打算買市價2,000萬元的不動產,並以貸款的方式購屋後,再將不動產與房貸一同贈與給子女(即房貸未來由子女繼續承受繳付),其中房貸780萬元,自備款1,220萬元。
然而,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合計只有1,000萬元,若是依照「附有負擔的贈與」的方式贈與,贈與稅的計算,是以土地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現值1,000萬元減去房貸的780萬元(附有負擔的贈與),再減去免稅額244萬元,結果贈與淨額為0,也就是這位父親雖然買了一棟市價2,000萬元的房子給子女,卻不用繳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