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前想先收租?小心400萬免稅額直接歸零 專家提醒:自住中斷就要再等6年
最近有客戶問我一個問題,「房子自住滿6年,之後出租一下,還有400萬免稅嗎?」
我直接跟他說,很多人這裡會搞錯,房地合一的400萬免稅,不是看你「曾經有沒有住滿6年」,而是看「出售前這6年」。
這6年內,要設籍、要實際居住,而且不能出租、不能營業,只要中間有出租,就算你之前住很久,條件一樣不成立。
很多人會以為,那我出租完,再空一年就好?這個觀念,比較像是「土地增值稅」的邏輯,但房地合一不是這樣算。
簡單講一句話,房地合一看的是「連續6年純自住」,有打斷,就要重新來。
房地合一細節比較多,真的很多人搞混,但一搞錯,可能就差好幾十萬甚至更多。
有類似狀況的,建議先算清楚再決定,不要等賣了才發現不符合。
◎感謝 授權分享(來源出處)。請尊重原創版權,未經同意請勿取用。
房地產推薦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