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頻傳!他提A、B、C三方案解套…網憂:恐變收A錢負C責任
近來各大平台租屋糾紛頻傳,抱怨焦點多半集中在「東西壞了房東不修」。但這篇原PO的心得,並沒有把矛頭單純指向房東或房客,而是認為真正的問題在於,現行法律制度與租屋的商業邏輯之間,存在結構性的衝突。
原PO提出「租賃責任分級制」的概念,假設租屋市場能像保險方案一樣分成三種。A案為高租金、房東全包的全責制;B案為市場主流,房東負責結構、房客負責小修;C案則是以大幅低租金,交換房客自行承擔多數修繕責任。問題在於,現行法律強制房東必須負擔結構與主要管線責任,使得「低租金換有限責任」在制度上難以成立。
不少網友認同原PO的矛盾分析,直言「租金本來就該和責任掛鉤」,也有人補充,現在人工與技術勞力成本高昂,「工人出一趟就要錢,怎麼可能低租金還全包」。也有網友分享自身經驗,表示自己實際上是用B案價格,提供近似A案的品質,純粹是基於個人選擇與善意。
另一派則認為C案本身就不合理,「一旦成立,糾紛只會更多」,退租時自然損耗與責任歸屬恐怕更難釐清。也有人指出,市場機制早已存在,「房況差就反映在租金上」,法律設限是為了避免弱勢房客被過度轉嫁風險,否則最後可能演變成「收A案的錢,負C案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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