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5萬機票、卻要補繳146萬地價稅!專家嘆:想鑽程序漏洞、往往是破財捷徑
「孔先生,土地增值稅,只要把戶籍遷進去就是自用住宅稅率啦!你連這個都不懂嗎?那只是一個形式,我幹嘛特地飛回去住?」正在處理繼承財產的王先生,語氣輕鬆地對我說。
如果不適用自用住宅優惠,他的稅金將暴增兩倍,那意思是要多繳300萬。
「王先生,最好還是飛回來親自辦遷入。機票不到5萬,卻能省下300萬的稅,這筆生意很划算啊!」我苦口婆心地建議。
但他依然覺得我在小題大作:「現在科技這麼發達,找人代辦就好啦,幹嘛跟錢過不去?」
看著他滿不在乎的表情,我跟他說,「還是你現在有空,我跟你講個故事好嗎?」
這個故事將告訴我們:在現代社會,試圖繞過「程序」的聰明,往往是通往「破財」最快的捷徑。
徐先生為了出售房產並適用優惠稅率,他必須滿足「辦竣戶籍登記」的條件。
時,他的太太人還在國外,徐先生心想:「房子真的是我們家在住,水電費、家具、鄰居都能證明。戶籍只是一個行政手續,為了這個手續特地花幾萬塊飛一趟,太不符合經濟效益了。」
於是,他選擇了「聰明」的做法:委託他人代辦,在太太未入境的情況下,成功將戶籍遷入。
起初,一切順利。稅務局核准了,稅金只有66萬,徐先生可能還在竊喜,覺得自己用最小的成本,換到了最大的利益。
但他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用「窮人思維」在處理「富人資產」。他把5萬元的機票當成「消費」,他讓整個資產暴露在巨大的法規風險中。
房子賣掉幾個月後,災難降臨了。徐先生忽略了我們正處於一個「數位治理」的時代,戶政事務所的系統,跟出入境管理局的資料庫是連動的,公務員在勾稽資料時發現一個簡單的事實:「遷入登記那天,當事人根本不在台灣。」
這就是所謂的「大數據透明監獄」,在演算法面前,你的物理位置(肉身在哪)與你的行政宣稱(戶籍在哪)必須一致,否則就是欺騙。
結果戶政事務所,認定這是「虛報遷入」,撤銷登記,然後國稅局認為,既然登記無效,等於「無人設籍」,取消優惠稅率。
結果就是,稅金從66萬跳漲至212萬,需補繳146萬元。
徐先生氣急敗壞地告上法院,大喊:「我真的是自用啊!我也真的住在裡面阿,我可以拿水電單,還有鄰居也說我有住在裡面阿,你們怎麼可以只看電腦紀錄,不看實際居住的事實?」
但是法院判決他敗訴,因為《土地稅法》規定的要件,就是「辦竣戶籍登記」。如果你人未回國,卻試圖用「虛假」的方式,去取得這個「登記」,你就破壞了遊戲規則。
回到開頭的王先生,聽完這個故事後,他沈默了一陣子,最後說他現在會開始看機票。
我想有3點可以分享:
1.法律不看「苦衷」只看「程序」
有些法律規定是要怎麼做,你就應該要按照他這麼做,不要事後再去打官司。
2.政府單位的數據是連動的
尤其最近政府在推動人籍合一,意思就是人有住在那邊,你的戶籍才可以設定在那邊。如果有關於稅務的話,一定要特別注意這件事情。
3.要有正確的投資觀念
花5萬元機票保住300萬元的稅金,這筆投資報酬率高達60倍,千萬別省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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