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贈農地適用免稅 五年內交易須補繳
都市子弟拿到長輩贈與的老家農地,要注意稅務相關規定,中區國稅局表示,若長輩贈與時曾適用免徵贈與稅,受贈方須持有土地達五年以上,再移轉時才不會遭到補稅。
官員表示,日前接獲民眾電話詢問,一位王先生在2019年時,將名下一筆農地贈與自己的二個兒子,各持分二分之一,當時國稅局有核定免徵贈與稅,不過也提醒他,土地自受贈日起算五年內都要列管。然而最近發現,大兒子已出售其中一部分農地持分,王先生擔心國稅局會補徵贈與稅。
官員表示,贈與農地適用免稅的動點,在於農地贈與後仍作農用,如果受贈人之一在列管期間,將其受贈農地出售第三人,或不再經營農業生產,可提出分管契約,或就出售部分依法分割,國稅局才會只針對其受贈持分的農地,追繳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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