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持續精進300億租金補貼計畫 戶數創新高
審計部報告指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計畫執行率低,內政部營建署今天說,已持續精進租金補貼計畫,2.0計畫7月3日受理,截至8月3日止,總申請戶數達38萬7693戶創下新高。
審計部日前提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並針對各項政策提出審核意見。審計部認為,租屋黑市情形,導致中央及地方機關雖積極推動租金補貼等居住協助措施,卻無法確實發揮政策效益,如去年度的300億元租金計畫原預計補貼50萬戶,實際申請僅32萬6706戶、核定27萬8717戶,執行率為55.74%。
營建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111年度受理32萬餘戶、合格27萬餘戶,已創歷年新高,今年度租金補貼2.0為了擴大兆顧、簡政便民,採取隨到隨辦、舊戶直接帶入審查不用重新申請、申請年齡放寬至18歲即可以申請、租約無房東身分證號可申請、放寬房屋認定條件、最早溯自申請日起補貼、受監護人可列家庭成員等多項精進作為。
營建署說,2.0計畫自7月3日開始受理申請,截至8月3日止,總申請戶數已達38萬7693戶,再創新高,新申請戶16萬3896戶,也超越去年同期紀錄。
營建署表示,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住宅所有權人可享有公益出租人所得稅等稅捐減免優惠,鼓勵房東放心將房屋出租,一起用好房做好事,房東如有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情形,房客可以拒絕及主張無效。
另外,營建署表示,房東若以此進而要求漲租或負擔所增加稅賦,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訴要求改正,如不改正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又仍拒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元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
營建署也提醒,遇有租賃糾紛者,民眾可透過各地方政府地政單位及消保官等管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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